发展森林食物对践行大食物观和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大食物观的内涵出发,探讨森林食物与大食物观及气候变化的关联逻辑,并分析森林食物供给的现状、潜力与问题。本文发现,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政策支持下,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的食物供给能力持续增长,并且在可利用林地面积、单产提升以及生物资源开发等方面均有发展潜力。但同时森林食物系统也面临生产条件不利、产品附加值低、农户经营积极性低、气候变化威胁加剧以及政策支持有待完善等诸多问题。据此本文提出通过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促进三产融合、适度推进规模化经营、打造气候智慧型森林食物产业以及优化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等措施,夯实森林食物供给能力和气候韧性。
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居民食物安全观已从“吃得饱”转向“吃得好”和“吃得更营养与健康”(黄季焜,2023)。然而,中国食物供给仍面临结构性矛盾,难以满足居民对优质农产品和食物多样化的需求(陈萌山等,2023;樊胜根等,2023)。为了增强食物供给保障能力,2022年国家领导人提出“要树立大食物观,强调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保障肉类、蔬菜、水果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要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大食物观的提出意味着要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与此同时,全球气候变化日益显著,成为加强粮食安全和营养时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温度上升、降水不确定性增加以及极端气候事件威胁粮食产量、质量、可获得性以及稳定性(Wheeler等,2013;苏芳等,2022);食物系统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来源,约占全球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三分之一,中国食物系统温室气体排放占全球的13.5%(Crippa等,2021)。因此,亟需提升食物系统的气候韧性,同时努力减少食物系统温室气体排放。2023年12月,134个国家在COP28∗上签署了《关于韧性粮食体系、可持续农业及气候行动的阿联酋宣言》,旨在进一步提升食物系统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提供的森林食物是主粮的重要补充、健康食物的重要来源;同时经济林具备固碳功能,林下经济也有助于增强森林固碳能力,因此发展森林食物对践行大食物观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森林食物生产,在增加食物供给过程中基本可以不增加碳排放,甚至是负的碳排放。这对中国未来实现碳中和目标有特殊意义。
森林食物是继粮食和蔬菜之后的第三大重要农产品。森林经营可提供木本粮油、干鲜果品、饮料调料、森林蔬菜以及肉类等多种食物,包含高品质的碳水、蛋白、脂肪以及丰富的次生代谢产物和营养功能成分,是主粮生产的重要补充;此外,森林食物具有原生态、高营养、无污染等特点,是健康食物的重要来源。经济林培育和林下经济发展是森林食物的主要来源(张珂等,2023)。2022年全国经济林面积约7亿亩,产值高达2万亿元,从业人口超过9000万;全国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6亿多亩,产值接近1万亿元,从业人口达3400万(国家林业和草业局,2022;常钦等,2024)。由于中国大部分相对贫困人口分布在林区、山区和沙区,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能够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此外,经济林具备固碳制氧功能(王兵等,2009),而林下经济以短养长,有效克服了林业产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能够显著提高营林和造林的积极性,是重要的基于自然的气候解决方案之一(支玲等,2019;吴伟光等,2023)。因此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是促进山区经济与环境协同发展的有效载体,是践行大食物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吴娟等,2022)。
然而,目前少有研究在大食物观战略框架下分析森林食物供给能力及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对森林食物与大食物观、气候变化之间的关联逻辑缺乏系统探讨。如何提高森林食物供给能力和气候韧性、实现森林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既是亟待深入研究的科学问题,也是迫切需要探讨的重要战略议题(李芷萱等,2023)。
本文旨在基于大食物观理念框架下分析中国森林食物供给系统,从大食物观的内涵出发,探讨森林食物系统与大食物观理念、气候变化的关联逻辑,进一步分析森林食物供给的发展趋势和潜力,并探讨大食物观理念和气候变化背景下森林食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充分发挥森林食物系统在贯彻落实大食物观理念、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和践行大食物观以及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科学支撑。
森林食物与大食物观及气候变化的关系
(一)大食物观的科学内涵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对淀粉类主食消费逐步减少,而对营养丰富的肉类、蔬菜和水果消费大幅度增加(程国强,2023)。然而,由于资源有限和生产方式不可持续,中国食物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难以满足居民对食物多样化和优质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气候变化影响加剧给食物安全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亟需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增强食物供给保障能力,提升食物系统韧性(樊胜根等,202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2023年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坚持树立大食物观。大食物观的提出不仅对保障粮食安全和实现健康中国至关重要,而且对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乃至于建设农业强国和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均具有重要意义(魏后凯等,2022;樊胜根等,2023)。
大食物观的内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第一,大食物观丰富了新时期粮食安全的内涵,由以数量安全为主扩展至质量安全、能力安全等多个维度(龚斌磊等,2023)。第二,大食物观拓宽了粮食安全的边界,以“食物”替代“粮食”,突破了以粮为纲的传统观念。这意味着不仅要保障粮食供给,还需确保肉、蛋、奶、水产品、蔬菜和水果等各类食物的充足供应,从“吃饱”向“吃好”和“吃得营养健康”升级,以满足居民多样化食物消费需求(程国强,2023;樊胜根等,2023)。第三,大食物观拓展了食物资源的边界,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延伸。“向耕地草原森林海洋、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程国强,2023;龚斌磊等,2023)。第四,大食物观不再仅注重农产品生产过程,而是转向加强基于“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的食物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以确保食物供给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程国强,2023;樊胜根等,2023)。第五,大食物观涵盖了食物系统的绿色转型,既要求农业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也强调生产区域的合理布局,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龚斌磊等,2023)。
(二)森林食物与大食物观及气候变化的关联逻辑
“向森林资源要食物”是践行大食物观内涵的重要方面,森林食物来自于经济林、林下经济和作为牲畜饲料的间接性食品,其中前两种是主要来源。经济林是森林食物生产的主力军,可生产木本粮油、干鲜果品、饮料调料、森林蔬菜等食物,不仅满足人们日常饮食需求,而且为食品加工和相关产业提供了重要原材料。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中国林学会,2018),近年来林下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其在森林食物供给方面的作用逐渐增强。
由于森林具备粮库、钱库、水库、碳库功能(简称“四库”功能),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能够产生多重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森林的“四库”功能包括以下方面:森林作为“粮库”,不仅能够直接提供木本粮食、木本油料、蔬菜、水果、饮料以及调料等多种绿色健康的食物资源,还能够保障农田免受风蚀沙埋、促进小气候改善和确保粮食稳产高产,为保障食物安全发挥了双重功能;森林作为“钱库”,是广大林区山区居民提高收入水平、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森林作为“水库”,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削峰补枯、净化水质等功能;森林作为“碳库”,具备减排增汇功能,是陆地生态碳汇的主体,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可或缺且具有成本优势的重要途径(徐晋涛等,2022;于贵瑞等,2022)。因此,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能够提供多种无污染、无添加、品质优良的绿色食品或原料,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涵养水土水源以及减排增汇。尤其是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森林水土资源和生物资源,其生产的食物具有生态优质的特征,不仅可以满足居民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而且能够纾解食物供给系统的资源环境约束(吴娟等,2022)。
因此,发展森林食物不仅能在践行大食物观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贡献。首先,森林食物符合大食物观提倡的安全性、营养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理念。从营养物质提供的角度来看,森林食物可提供高品质的碳水、蛋白、脂肪以及丰富的次生代谢产物和营养功能成分,既是主粮的重要补充,也是健康食物的重要来源;从拓展食物资源边界的角度,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开发食物能够有效缓解当前面临的耕地资源有限和水资源短缺约束;从食物供应稳定性的角度,产业链的延伸和发展有助于带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赋予农村经济新的经济动力;从食物系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森林食物对农药和化肥的需求量相对较小,生产方式更加绿色环保。
其次,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具有减排增汇功能,从而为减缓气候变化做出贡献。全球14%的人为温室气体排放来自土地利用变化,主要为毁林和由于农业、畜牧业生产产生的温室气体;传统耕地农业是毁林的最重要驱动因素之一,畜牧业是甲烷类温室气体的重要来源。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有助于缓解农业和森林经营在土地利用方面的矛盾(Friedlingstein等,2020)。其在提供食物及营养价值的同时可以不增加温室气体排放,甚至是负的排放,这对减少整个食物系统碳足迹有重要意义。有研究表明经济林固碳制氧的生态价值仅次于涵养水源,位列第二位(王兵等,2009);而林下经济更是当前备受重视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甚至有学者认为林下比造林更有减排增汇潜力(Girardin等,2021)。
森林食物的历史趋势及未来发展潜力
(一)森林食物发展支持政策
2003年开始的第二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了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机制,放活林地经营权,森林分类经营得到深化,促进了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的发展(陈幸良,2022)。2003—2012年,各地积极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已经在农民增收、巩固林改和生态建设成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陆续发布多项政策文件,强调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的重要性,并为其发展提供指导。
首先,2012—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尤其是在《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指出了发展林下种养、木本油料是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重要内容。
其次,2019年末新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简称《森林法》)进一步明确了林地经营利用范围,放活了林地经营权,为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空间。《森林法》鼓励发展以生产果品、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林产品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允许合理利用公益林适度开展林下经济,从而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发展林下经济与保护森林资源互不矛盾,为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发展明确了法律地位。
此外,近年来相关国家机关也陆续出台了促进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方案。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方面就如何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措施。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围绕“扩规模、丰品种、调结构、降成本、提质量、拓市场”,从林地资源科学利用、高效产业体系构筑、市场竞争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发挥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在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别是鉴于油茶是食用植物油发展的主力军之一,政府将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列为经济林的重点领域,针对性地出台了《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保障油茶生产用地的通知》《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并将油茶纳入《国家储备林树种目录》。
最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及相关实施方案的制定强调继续提高森林体量、质量和稳定性,为林下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强调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行动,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2023年4月,自然资源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强调要突出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碳汇中的主体作用。这些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为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尤其是后者)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森林食物的发展趋势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相关支持政策的推动下,近年来森林食物供给整体呈增长趋势,并且在2010—2018年增长速度较快,近年来增速略有放缓,具体表现为:第一,经济林产品的产值和产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如图2所示,首先,按现行价格计算的经济林产品价值呈持续上升趋势,并且不同阶段增长幅度有差异。2007—2009年经济林产品产值年均增长率约为12%;2010—2014年经济林产品产值增长加快,年均增长率约为20%,并且在2014年产值突破1万亿元;2015—2017年其增速放缓为9%;2018—2022年增速进一步下降,年均增长率约为5%。其次,按不变价格计算的经济林产品产值在2018年之前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增长率约为11%;但自2018年来出现了一定波动,整体稳中有降。最后,从区域层面来看,有5个省份2022年的经济林产品产值(按现行价格)超过千亿元,分别是山东(1368.68亿元)、湖北(1084.17亿元)、广西(1293.69亿元)、四川(1052.49亿元)以及云南(1497.59亿元)。
第二,近年来经济林产品总产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并且经济林产品的结构发生改变,水果产量占比逐年下降,而其他森林食物产量占比则在上升。如图3所示,2007—2022年,经济林产品产量基本保持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约为5%。在结构上,水果占据主导地位,以2022年为例,水果产量占比约为80%,干果产量占比约为6%,木本油料、森林食品和森林药材三者产量占比均约为4%,林产饮料和调料产量占比最小,两者之和约为2%。在结构变动趋势上,如图4所示,水果产量占比呈持续下降的趋势,从2007年的90%下降到2022年的80%,下降了约10%;而干果、木本油料和森林药材的产量占比逐渐上升,从6.3%增加到13.6%,增幅约为7.3%;此外,林产饮料和调料的产量占比也在上升,上升幅度约为2.6%。
第三,近十年来林下经济产值明显增加,并且2020年前持续上升,但最近两年略有下降。如图5所示,首先,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林下经济产值在2007—2020年持续增加,年增长率约为32.3%,并于2020年突破1万亿元。然而,林下经济产值在2021—2022年呈下降趋势,年均下降约为5.2%。其次,按不变价格计算的林下经济产值在2007—2019年持续增加,年增长率约为31.6%;在2020—2022年呈下降趋势,年均下降约为3.4%。最后,从区域层面来看,有3个省份在2022年林下经济产值(按现行价格)超过千亿元的省份,分别为浙江(1374.62亿元)、江西(1836.53亿元)、广西(1308.67亿元)。
(三)森林食物的发展潜力
虽然近十年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值呈明显增长态势,但总体而言森林食物在食物供给总量中的占比还很小,从可利用林地面积、单产提升潜力以及生物资源的丰富程度等方面来看,森林食物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第一,中国拥有丰富的林地资源,适宜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的林地面积还有进一步增长的空间。首先,中国现有林地2.84亿公顷,森林面积2.2亿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1.24亿公顷,商品林0.96亿公顷(国家林业和草业局,2019;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2021);2015—2020年平均造林面积约为736.5万公顷,2021—2022年,造林面积有所下降,但年均造林面积仍然接近400万公顷(国家统计局,2023);2022年,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解振华在世界经济论坛年会上指出,为了强化森林碳汇、应对气候变化,力争十年内植树700亿棵,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森林覆盖率达到25%,造林面积数据和造林计划表明森林和林地面积有望持续增加。其次,森林和林地面积增加意味着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可利用林地面积持续增加。一方面,造林面积中经济林占比约为18%~20%(国家统计局,2015),意味着每年将新增约百万公顷经济林造林面积。另有数据表明,全国每年新造和改培经济林面积133万~200万公顷,经济林面积的增加潜力仍然很大(常钦等,2024)。另一方面,《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指出,林下经济应优先利用商品林地,还允许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适当发展林下经济,意味着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也会随着林地面积的增加而增加。此外,《意见》鼓励在退耕还林林地上建设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基地,中国现有15~25°坡度及以上的耕地772.68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04%,可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适度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张珂等,2023)。最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林地土地流转政策,允许合法流转集体所有荒山、荒丘以及荒地等未利用地经营权,也可以进一步增加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经营和利用林地面积。
第二,目前中国一些重要森林食物的单产与世界平均水平或世界领先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表明森林食物单产仍有提升的空间。国家林业和草业局(2022)数据显示,以柑橘和苹果这两种主要水果为例,其产量在2022年分别占水果总产量的27.5%和23.4%。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数据(FAOSTAT)显示,2022年中国柑橘单产约为19.1吨/公顷,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较南非低57.1%;而中国苹果单产约为22.3吨/公顷,与全球单产最高的新西兰相比低了约61.9%。此外,枣和柿子是中国主要的干果品种,其产量在2022年分别占干果总产量的47.1%和17.5%(国家林业和草业局,2022)。2022年中国枣单产约为13吨/公顷,较埃及低了约56%;而中国柿子单产约为3.6吨/公顷,比世界平均水平低了16.2%。由此可见,如果能够提升单产至世界平均水平或领先水平,将进一步增加森林食物供给。
第三,森林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在可食用资源开发上仍有巨大潜力。森林拥有全球最丰富的陆生生物多样性,蕴有6万个不同树种和75%的禽类(FAO,2022)。中国有超过8000种木本植物,蕴藏着丰富的食物资源,其中可以生产森林食物、具有经济价值的经济林树种保守估计有500~1000种(常钦等,2024)。然而,目前对森林生物资源在食物方面的开发程度仍然较低。以政府重视的木本油料为例,森林油料植物中含油率在15%以上的有约400种,但目前中国仅对油茶、核桃、油橄榄等少数几种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商业开发,对于其他优质木本油料树种的开发仍然有限(张珂等,2023)。
综上所述,鉴于中国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可利用的林地资源充裕、森林食物单产尚有提升空间以及待开发的可食用生物资源丰富,中国森林食物供给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应当进一步明确当前森林食物供给面临的挑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充分发掘并释放森林食物供给的潜力。
大食物观和气候变化下森林食物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大食物观的核心内涵在于农食体系需要具备安全性、营养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龚斌磊等,2023),然而,目前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的规模虽然呈增长趋势,但与大食物观的核心内涵要求还有差距,且受到气候变化的威胁,对森林食物供给潜力的开发也还有限。具体而言,目前中国森林食物供给主要面临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森林食物生产条件存在良种短缺、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以及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和机械化水平低等问题。首先,森林食物仍主要依赖传统育种方法,导致高产稳产高抗性的良种匮乏。研发周期长、成本高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等因素也限制了企业对育种的研发投入,导致科技支撑不足。其次,由于人口增长放缓和人口老龄化,农村劳动力持续下降,劳动力成本逐渐提高。而中国森林食物产业整体仍处于劳动密集型阶段,因此劳动力成本上涨对生产成本的影响较为显著。最后,目前林业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尤其是林道建设不完善和林道等级不足;由于地形限制、林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林业机械化水平仍然很低,从而导致生产效率不高。
第二,森林食物深加工率低、品牌建设薄弱以及产业链条短,导致产品附加值较低。首先,森林食物产品仍以销售初级产品为主,深加工率低;整体生产加工技术水平尚未达到较高水准,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化和国产化程度不足,例如杀菌、提取分离和包装等关键环节的国产化率低,整个产业链技术装备相对滞后。其次,食物市场的发育水平较低,品牌建设相对薄弱,导致许多森林食品的健康成分未能得到充分挖掘,产品缺乏高附加值和竞争力。最后,三产融合程度仍显不足,生产基地和企业多以单一产业为主,三产齐备的基地和企业较少,产业链发展水平亟待提升。
第三,由于森林食物生产成本高、收购价格低以及农户信息匮乏,农户经营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的预期收入较低,导致其经营积极性降低,从而出现投入不足、管理粗放以及森林食物单产偏低等问题。首先,良种短缺、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以及基础设施投资不足和机械化水平低等因素导致生产森林食物的成本较高,而市场上森林食物附加值低和收购价格较低,因此生产森林食物的经济利润不高。其次,大部分地区森林食物处在“小种植、小养殖、小采集”阶段,林农单户经营仍是主要生产组织方式,缺乏规模经济效应。最后,农户掌握的信息有限,对森林食物的重要性和潜力认识不足,存在只看短期收益、缺乏长远规划的现象。这些原因导致生产森林食物增产不增收,从而降低了农户提供森林食物的积极性,进而导致投入不足、管理粗放、土地流转市场不活跃以及森林食物单产偏低等问题。
第四,森林食物供给的安全性、营养性和稳定性受到气候变化的威胁。首先,气温上升使温暖地区冬季低温天数减少,而温带水果和坚果的生长需要一定的冬季低温条件,因此导致温暖地区的水果和坚果产量下降。(Luedeling等,2011;Luedeling,2012)。其次,气候变化可能会导致水果提前成熟、开花时间改变甚至生长周期紊乱,从而引发果实开裂和发育不良现象,由此可能会改变水果等食物的营养成分,进而影响其品质和营养价值。此外,由于不同动植物生长繁殖的气候适应区间不同,气候变化将影响可供选择的食材种类(牛坤玉等,2022)。最后,气候变化使森林生态系统变得脆弱,可能使其易遭受病虫害的侵袭,从而威胁森林食物的产量(Sturrock等,2011;张鹏霞等,2017)。
第五,对森林食物供给的政策支持还有待完善。首先,“生态优先”的理念深入人心,发展森林食物供给能力在地方政府层面并未被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天然林全面禁伐和公益林保护等制度覆盖中国约58%的林业用地(张珂等,2023),尽管《意见》允许利用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或退耕还林林地发展木本粮油或林下经济,但实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诸多障碍。其次,现有政策主要围绕农区耕地生产系统制定,难以支撑森林食物生产系统的转型和发展(黄季焜,2023)。尽管目前政府已就油茶产业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政策,但对其他森林食物产业的扶持力度仍显不足,与小麦、玉米和水稻等大田粮食作物相比,森林食物补贴覆盖面窄且补贴额度较低。最后,森林食物经营者通常缺乏启动资金,生产经营环节也存在不同程度上的融资慢和融资难问题,然而当前相关金融产品的供给相对不足,且税收优惠政策单一,未能有效促进森林食物产业的发展。
提升森林食物供给能力及气候韧性的对策建议
为了应对森林食物供给面临的多重挑战,提升其供给能力和气候韧性、充分发挥其巨大潜力,贯彻落实大食物观理念,助力实现保障粮食安全、实现健康中国、推进乡村振兴和促进共同富裕等国家重大战略发展目标,本文提出五项对策建议。
第一,通过加强良种培育与推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机械化水平提升等措施,有效解决目前森林食物生产条件所面临的诸多问题。首先,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对战略良种培育与推广的研发投入,尤其是培育适应气候变化的品种,如耐高温、耐干旱的水果和坚果品种;保护育种知识产权,确保育种成果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的良种认证机制,鼓励使用优良品种。其次,政府应加大对森林食物生产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包括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完善林道建设、提升林道等级、加强配套基础建设等措施,以改善生产的实体基础。最后,可通过鼓励企业增加对林业机械的研发投入、提供购机补贴等方式,来推动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同时加强机械化技术培训,推广新型机械设备的使用,以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第二,通过加强深加工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品牌建设以及三产融合等措施,提升森林食物产品的附加值。首先,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加强森林食物产品的深加工工艺研发与应用;同时引进国外先进的深加工技术和设备,以提升整体生产加工水平,从而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其次,采取建设地理标志产品等措施,加强对森林食物品牌建设工作,并通过加强品牌宣传和营销活动,提升消费者对森林食物品牌的认可度和信任度,推动产品市场化和品牌化发展。最后,加强三产融合,促进产业链的完善和延伸。政府可以建立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政策,鼓励企业间的合作与联盟,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同时,培育和支持三产融合型企业,推动生产基地和企业的多元化发展,提高产业链的整体水平和附加值。
第三,通过提升森林食物产品品质、适度促进规模化经营以及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等措施,提升农户的经营积极性。首先,通过强化产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生产,不仅能够提升森林食物的品质和经济价值,还有助于提高其价格水平,从而增加农户的经营收益。其次,政府应加大对新型林业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示范性企业和森林食物合作社,适度发展规模经营,实现生产要素的共享和优势互补,提高生产效率。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户对森林食物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其对森林食物产业发展的信心。政府可以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农户普及森林食物的营养价值、市场需求情况以及长期发展前景,引导农户树立长远发展思维,激发其参与森林食物产业的积极性。
第四,通过加强森林管理以及数字技术,提升森林食物对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同时,通过发展林下经济和饮食结构调整等措施,增加森林食物对减缓气候变化的贡献。在提升适应气候变化适应能力方面,首先,通过定期监测和防治病虫害等措施,加强森林管理,减少病虫害对森林食物产量的影响。其次,借助气候大数据和先进数字技术,精准预测和有效规避极端气候事件,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作物的影响,打造气候智慧型森林食物产业。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一方面,大力发展以林下经济为代表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提高营林积极性,巩固提升森林系统的减排固碳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促进森林食物消费量、减少肉类食物食用、减少食物浪费,倡导气候友好型饮食结构。
第五,通过优化政策环境、提高补贴标准、优化金融和财税支持政策等措施,完善对森林食物产业的政策支持。首先,加强政策落实和执行,协调好森林食物供给功能和生态功能。应通过简化审批程序、优化政策环境等方式,解决二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利用的相关障碍,鼓励和支持森林食物供给能力的提升。其次,政府应增加对森林食物产业的扶持力度,确保政策措施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执行。应当根据不同森林食物产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措施,以确保其与大田粮食作物等传统产业相比具有竞争力。此外,森林食物生产存在正外部性,可考虑给予生态补偿。最后,应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为森林食物产业提供多元化、灵活性强的融资渠道。政府可以制定更加灵活、多样化的融资政策,鼓励银行和金融机构增加对森林食物产业的信贷支持,同时适度扩大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为森林食物企业提供更多发展的资金和税收支持。
素材来源:《农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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