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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林业局“八项举措”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

媒体:原创  作者:抚州林业
专业号:抚州林业 2020/6/18 11:12:27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资溪县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履行防控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猎和违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职责。该局党委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制定《资溪县林业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组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执法队伍,把打击非法猎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活动作为防控工作主要任务。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做好在全县范围内暂时禁止一切野生动物及其相关制品在市场贸易流通的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一方面,采取横幅标语、微信群、短信平台等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办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动群众参与检举、揭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和野生动物保护营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对餐饮、农贸市场、超市、养殖基地等重点场所,采取上门宣传,一对一的宣讲和普及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是加强联防联控,实施监督管理全覆盖。该县野保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局、林业执法大队、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对全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排查清理,督促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停止野生动物交易,坚决取缔违法违规驯养繁殖企业(农户)。疫情以来,出动检查人员283人次,检查餐饮单位500余家次,未发现餐饮单位销售野生动物的现象。

四是服务小区管控,发挥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放弃春节假期,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小区值守工作,对责任片区严防死守,并张贴公告、用喇叭做好防疫知识宣传。县林业局7个党支部有90名党员参与捐款,向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捐款共计10600元。

五是调动护林员,全方位参与疫情防控。调配全县59名“林长制”专职护林员在野生动物重要分布区、自然保护地加大野外巡查力度,清除鸟网150余平方米、猎套陷阱16处,收缴捕兽夹7个。专职护林员在做好护林工作的同时,承担起林区疫情防控任务,对村民进行劝说和疫情防控宣传。鹤城镇共有6名护林员自发捐款1700元,他们虽然收入微薄,但仍想为疫情防控稳定做出贡献。

六是强化服务保障,引导驯养企业转型发展。《决定》的出台实施,给部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农户)带来一些经济损失,该县野保局把《决定》精神宣传到全县13家人工繁育利用野生动物单位和个人,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解释工作,并积极稳妥引导受影响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农户)转型转产,在融资、创业、用地、税费等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目前,已有2家企业表示转型发展意向。

七是推进复工复产,大力支持加工企业毛竹生产。该县林业局制定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毛竹复工企业原材料供应的意见》,为协助解决毛竹加工企业复工复产原材料需求问题,立即向各乡(镇、场)落实毛竹生产指导性计划。林政股对毛竹采伐山场及时跟踪服务,做好采伐设计,做到即时申办、即时审批。督促毛竹加工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企业员工在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发现有发热等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做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两不误。

八是抓紧春种时期,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初步统计该县完成造林4200亩,占省厅下达的年度营造林生产计划105%;其中完成“四化”造林628亩,完成场外造林3523亩,完成油茶造林200亩。投资约300万元,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质量及森林景观面积2400亩,做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建设区域林相得到改造。

 

 

 

资溪县林业局:周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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